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需将《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下营滨海经济开发区新区一路与新区东四路交叉口东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04日-2024年07月02日(20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2022年02月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02月15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潍环审字[2022]9号)。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于2022年02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竣工;2023年06月02日通过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证书编号:91370703MA3QCCHJ87001V);2023年11月开始调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等的规定,需对本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受企业委托,山东九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
接受企业委托后,山东九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本期项目厂区进行了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资料,编制了详尽可行的验收监测方案。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山东九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03月16日至03月17日组织监测人员对本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场调查和核算;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至04月26日进行了验收补测。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山东九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4年04月20日,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昌邑市组织召开了“公司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东九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并邀请了3名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验收结论: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总体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春健
联系电话:15065662263
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验收意见.pdf
(已压缩)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循环经济烧碱装置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2).pdf